| 单位名称 |
工作职责 |
负责人 |
联系电话及
邮件地址 |
| 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 |
贯彻执行土地矿产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负责制定土地矿产交易规则,规范交易行为,促进土地矿产市场健康发展。负责实施土地矿产的招标、拍卖、挂牌出让和上网公开竞价工作。对出让土地首次转让依法审查,实行交易许可和交易预报制度,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,负责核验转让条件,组织确认成交,防治炒卖土地矿产行为发生。对土地二、三级市场依法进行监管,对市场交易行为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中介行为进行监督,确保土地矿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。负责收集、汇总,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市、县政府土地供给总量、已供土地总量及宗地等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;收集、汇总、发布土地矿产交易信息和市场预测信息,正确引导土地、矿产需求。具体管理绵阳土地矿产有形市场。 |
李 佩 |
2345550 gtscs@my.gov.cn |
| 绵阳市土地整理中心 |
1、组织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、评价,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年度计划,编制重点开发整理项目可研报告;对各县(市、区)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;承担在国家和省立项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。承办省以上重点项目和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现状核查。
2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、服务及评价。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技术性工作。
3、承担国土开发、整治、保护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方面的相关技术工作。
4、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内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、质量检查、监督、工程验收工作,承担市级耕地开垦费的收取和管理。
5、参与拟定土地整理有关法规、政策、技术规程、管理办法的制订,开展土地整理的有关科研和典型经验调研。
6、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,提供信息服务。
7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,宣传、经验推广、技术培训、业务指导及土地开发整理的招商引资工作。
8、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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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逢如 |
2345598 gtzl@my.gov.cn |
| 绵阳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所 |
一、 服务范围 主要在绵阳市范围内从事国土资源调查、勘测、规划、 利用等技术监督、指导工作与技术服务。 二、主要职责 (1)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调查、勘测的技术监督、指导 工作; (2)负责收集整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资料和权属资料,协助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; (3)为全市国土资源调查、勘测、制图、面积测算提供技术服务; (4)为全市国土资源利用、规划提供技术服务; (5)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勘测、调查技术培训工作;(6)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动态监测技术工作; (7)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科技内部刊物的编辑发行,组织有关学术交流活动;(8)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全所现有正式职工17人,其中测绘高级工程师1人,测绘工程师2 人,其他专业技术人员7人。现拥有先进制图仪器、器材20余台(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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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晓军 |
2323937 gtdc@my.gov.cn |
| 绵阳市土地统征储备办公室 |
(一)统征集体土地的有关事务性、技术性工作 1.承担征(拨、占)用集体土地的前期调查和有关征地报批材料准备工作; 2.向用地单位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宣传、提供征地有关的法律、法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; 3.依法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和复核工作; 4.负责收集汇总、分析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,拟制征地安置补偿方案,并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; 5.协调处理用地单位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之间的有关问题。(二)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1.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年度供地计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情况,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收购国有土地; 2.对拟收购土地进行市场调查分析,拟制土地收购方案; 3.洽谈土地收购协议并组织实施;(三)储备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1.拟制储备土地开发整理方案,组织工程招、投标和工程进度、质量监督; 2.协调储备土地的重新规划,拟制储备土地营销方案,做好储备土地招商引资和投入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; 3.经营、管理储备土地。(四)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|
刘国虎 |
2309608 gttz@my.gov.cn |
| 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监测站 |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地质环境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及方针政策;起草绵阳市地质环境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、法规;协助市矿管行政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 2、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、评价、预测预报工作,为矿产资源勘查,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服务;为国土整治、地质环境保护及绵阳市制定有关规划、决策提供依据。 3、承担全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、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调查评价。 4、参与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,及时提出调查报告和防治对策,为抢险和整治工作提供依据。 5、按全国及省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要求,做好监测原始资料编录、建档工作。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成果并上报监测工作信息。 6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岳 辉 |
2345526 gtdkjc@tom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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